公告訂定「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衛生福利部 一般除了Heavy Cocktail之外,酒會所提供的菜餚並不若自助餐般的以讓客人吃到飽為目的,而是採限量供應,講求精緻、簡單、方便,所以份量有限,吃完了便不再提供,除非客人再另外增加份量。 雞尾酒會是時下流行的社交、聚會宴請方式,以供應各種酒水飲料為主,並附設各種小吃、點心和一定數量的冷熱菜,為一種簡單且活潑的宴客方式。 由於酒會具有實用、熱鬧、歡愉且適合在各種不同場合舉辦的優點,頗能符合現代社會求新求變又不拘泥形式的需求,以致於越來越多人選擇以舉辦酒會的方式宴請賓客。 當然,舞台佈置與設計必須視顧客預算及需求而定,並非每場宴會的舞台設計都千篇一律。 有些顧客選擇簡單便利的宴會形式,僅利用飯店現有設備而不另外花費做其他佈置;有些顧客則願意為了表現宴會氣派而設計所費不貲的舞台佈置,有時甚至會出現宴會舞台佈置費用遠高於宴會餐費的情況。 由此可知,宴會舞台之佈置與設計的發展空間極具伸縮性,隨時可依顧客需要,設計出千變萬化的舞台佈置。 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誠如每個行業都有其特殊用具的使用,宴會廳同樣需要必備的設備與器具,用以幫助宴會服務工作的完成。 由於宴會廳所需設備的備置,不但是一切宴會工作的基礎,也是籌備宴會時成本控制的關鍵,是以宴會廳器皿及用具的規劃與籌備實為一門不可輕忽的學問。 本章首先將就宴會廳中常用之各式器皿、器材以及檯布的概念與使用方式做一完整的介紹,再接著探討這些必備器具、器皿和餐具的籌備事宜與數量設定,期使讀者能對宴會廳各式設備及其基本設定量有概括性的認知。 此外,由於飯店外燴安排包括運輸、餐飲器具、設備及人力等費用,成本較飯店內高,一般皆訂有最低標準,以確保外燴的收益。 一直以來,外燴便不僅止於「黑松大飯店」一種形式,許多高級飯店在既有設備條件允許並具足夠市場需求的考量下,提供有外燴服務。 此類外燴,等同將飯店內的宴會移師到飯店以外的場地舉辦,其對宴會服務的要求並不少於在飯店內舉行者。 事實上,在大部份的外燴案例中,飯店對其外燴宴會品質的要求尚且更為嚴苛。 可以說一旦有好的宴會主題,舞台的製作便已然成功一半。 餐飲業烹調從業人員持有烹調技術證及烘焙業持有烘焙食品技術士證之比率,應符合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之規定。 three.培育具經營管理能力之人才:培養餐旅基礎管理人才及餐旅研究進階管理人才,滿足餐旅產業多樣人才需求,進而促進餐旅產業發展。 晚班兼職人員 2月前 時薪$180 桃園市大園區 1.商品陳列、補貨上架。 four.協助同事工作,完成主管交辦事項。 核心能量面:疫情對餐飲業是嶄新機會,精進電子商務、數位行銷能力、紮根自家外送物與服務能力、進化新產品開發能力,提升顧客關係,均是致勝之道。 營收面:除賣現有產品外,如何增加衍生品(如饗食天堂外送蔬菜、肉品、水果),或發展Total Solution,價值鏈延伸除蔬菜、肉品、水果外,包含七天菜單與專業外送、顧客關懷(如雲品國際)。 發展訂閱制亦是可行方向,如乾杯企業推出月付3600元和牛訂閱制。 目標顧客面:過去市場區隔比較強調,性別、所得、年齡、家庭生命週期、心理與行為,但透過疫情可發現地理區隔的重要性,以餐廳為中心,半徑3公里為核心,將圈內消費者變為目標顧客,除平時敦親睦鄰外,快速與售後服務均是重點。 外燴 通路面:商業4.0已進化到全通路時代,除實體通路外,餐飲業首重發展電子商務及外送服務。 透過質性研究,經專家訪談結果,結論如下:外燴受歡迎除了價格優勢,其食材新鮮,但是仍面臨路權場地,以及食材保持鮮度不易,宴會集中在假日,人手不足,服務品質無法兼顧問題。 外燴必須提供與飯店內相同等級的服務,但因服務地點不在飯店,所以從事前的規畫、場地佈置、菜單的準備,以及當天外燴服務執行的安排,乃至事後的善後工作,工作量都比飯店內的宴會服務還要繁重。 所以承辦外燴之前,負責接洽外燴的單位便需先在各方面作審慎評估,然後再決定是否承接該場外燴宴席。 外燴安排基本上有其人數限定及計價方式的特定考量,本節將針對外燴服務的形式、價位、Handling Charge的計算方式等做簡單介紹。 2021年5月開始全臺進入疫情三級警戒,餐飲業首當其衝,餐飲場所禁止內用,用餐管制措施更加嚴格,為因應此波限制,餐飲業者亦紛紛祭出因應措施。 在業者家數方面,我國餐飲業之家數在過去5年呈現逐年增加的現象(詳見圖2),106年為13萬家,近年來逐漸成長,至110年成長為16萬138家,年均成長率為4.0%。 根據過去5年的統計資料可發現,我國餐飲業之受僱員工人數在106年至108年呈現成長現象(詳見圖1),近兩年因受COVID-19疫情衝擊,109年首度出現負成長,109年及110年受僱員工人數大幅下降至39萬人左右。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0年頒布「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11次修訂之定義,「餐飲業」係指「從事調理餐食或飲料供立即食用或飲用之行業」,且餐飲外帶外送、餐飲承包等亦歸入本類。 「行業標準分類」中又將餐飲業進一步細分為餐食業、外燴及團膳承包業及飲料業,各細業別之定義如下表所示。